在近日举行的粤港澳大湾区投资合作推介会上,有地方领导表示,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强调如果公职人员有意为难企业,甚至索拿卡要,将严肃查处,绝不手软。这样的表态值得点赞,从中可以看到一些地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与态度。这是企业家最期盼的。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就像天蓝地绿水美的自然环境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发展的“阳光雨露”,对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具有重要意义,对企业有强大感召力和吸引力。
目前,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不少地方持续给企业送温暖、发礼包,例如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行一网通办、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实现电子证照跨部门共享互认。这些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的实招,体现了地方政府的服务意识,有利于企业集中精力搞经营谋发展。企业获得更好成长的同时,也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当地群众带来实惠,产生良好品牌效应,吸引更多企业安家落户,从而形成地方、企业、群众均受益的多赢局面。
当然,在看到成效举措的同时,还要清醒认识到现实中或多或少存在着与优化营商环境相悖的做法,有些地方上热下冷,虽然领导重视、会议强调、政策出台,但压力传导机制不畅,具体办事窗口或执行人员不同程度存在着态度冷漠、工作推诿、办事拖沓的问题,没有真正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谋企业之所需,导致有的企业为一件小事跑多次。有的地方发展思路跟不上,“放管服”改革相对滞后,对企业管得过多,权力不敢放,一放怕乱套,权力不愿放,一放怕权没。甚至个别地方直接向企业伸手,比如近期国办督查室通报河北某市“对企业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盲目提出超高任务向村街企业乱摊派”等。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思想上的陈旧观念、工作上的惯性做法、制度上的脱节滞后、执行上的层层衰减,都有可能对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优化营商环境是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只有思想上重视起来、责任扛起来、制度建起来、压力传导下去,才能形成政策配套给力、上下协力推动的良好局面,才能真正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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